解构暴力原因
发布时间:2021-06-18 浏览次数:129次
早一阵子台湾发生了一件虐杀少女,然后烧尸的案件,案发过程惨不忍睹,死者先后遭施虐者用石头长时间虐打及轮奸,更惊人的是嫌犯包括两名儿童,这不禁令人回想起香港轰动一时的秀茂坪童党烧尸案,案中死者亦是遭到长时间虐打致死。如此血腥的犯案手法在社会上绝对不是常见,但也未至于凤毛麟角,在不同国家也会出现残忍的虐杀案件,而在香港,除了刚才提及的烧尸案,还有其它案例,包括宝马山双尸案,HelloKitty头藏尸案等等,死者生前最后一段时间都受到非常残酷的对待,但最令笔者最不敢回想的案件,要数到1988年发生日本的水泥藏尸杀人事件,无辜遇难者被禁锢了足足41天,她在这41天里的经历我不便亦不想在这里叙述,有兴趣的人士可自行搜寻相关新闻纪录。
笔者研习心理学已有一段相当长的时间,而极端暴力行为的发生原因一直都是我十分希望解答的问题。极端暴力行为不是指打人一拳、踢人一脚、甚至插别人一刀致死,而是指那些使人极度痛苦的折磨方式,在很多案件中拖虐者甚至不希望受害人死亡,只了想折磨他。相信大部分人都和笔者一样,不喜欢看见血腥暴力的事情,我连看人肉叉烧饱也会感到恶心,但在古今中外里,有不少人以各式各样极其残忍的行为对待另一些人,这是甚么原因呢?在这篇文章里笔者尝试以自己有限的心理学知识去分析背后的原因
严重挫败产生敌意,继而引发攻击动机
要对另一个人做得出极端暴力行为,通常都因为施虐者对遇害者产生了极强烈的敌意,而敌意出现的原因,很多时又因为遇害者直接或间接导致施虐者出现了严重的挫败。著名的心理学理论挫折攻击假说(Frustration-aggressionhypothesis)说的正正是这个现象。当一个人的期望遭到阻碍时,就会激发出他的攻击欲望。这个挫折指的可以是一些非常个人的经历,例如另一半提出分手;亦可以是宏观的挫折感觉,例如对社会贫富悬殊现象的不满。心理学学者Ervin Staub (2004)提出这种对社会的挫败感会令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产生仇视,认为该部分人导致社会问题出现,而最严重的后果是大屠杀以及种族清洗。而在另一个针对美国校园枪击案的研究(Leary,et al.2006),发现在受调查的15宗案件中,有13宗的犯案者是受到社交中排斥而感到挫败,研究员更推断这种社交挫败是引致青少年暴力行为的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然而大家都知道单纯遭到挫败是不会令我们攻击别人,背后必定会有其它更复杂的原因。Berkowitz (1989)首先综合了不同的研究,提出因挫败而衍生的负面情绪一定要非常强烈,攻击的倾向才会出现,因此假如我们在柜员机前排队时会因为长长的人龙而感到挫败,但所带来的负面情绪并不强烈,并不足以令我们出现攻击的动机。而就算当负面情绪非常强烈而且敌意出现了,我们会否透过暴力宣泄亦受大量因素所影响。
敌意转化成暴力行为
Franken (2007)提出了一个敌意行为的理论模式,当一个人出现了敌意之后,他可能会直接攻击威胁的来源,或者用其它方式处理自己的敌意,例如离开等等。会出现这个分野的原因,当时人的成长环境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如果他身处的环境鼓励温和的解决问题,身边有良好榜样,提倡约束自己的行为,当时人在敌意出现时也倾向沿用这些方法;但若当时人的成长环境鼓励,以暴力解决问题(例如他们是童党成员),出现侵略性行为便会较高。
这里指的成长环境除了包括家庭环境,还包括他们所接触的到媒体。电视、电影、游戏等会在不知不觉之间塑造了我们对世界的认知。有一个研究是针对歌曲对人的影响(Fischer& Greitemeyer,2006),受试者被分成两组,一组听一些攻击女性的歌,另一组听一些中立的歌曲,之后受试者会参与另一个声称是有关辣椒酱的市场调查,他们负责分配一些辣椒酱给一位试味员,而这个试味员是研究员安排的,他/她会明言自己不太能吃辣,只是为了报酬才参与实验。受试者会被告之无论他分配多少辣椒酱给试味员,试味员都会把它全部吃完。
研究结果显示,如果受试者是男性而试味员是女性,在听过厌恶女性的歌后会分配更多辣椒酱给她,而当受试者是女性,或试味员是男性时便没有这个现象。在后续的实验之中,更发现如果受试者听完抵毁女性的歌之后,他们当下对女性的观感会变得更负面。一首歌曲尚且可以产生如此作用,可想而之如果一个人对期被侮辱女性的媒体渲染,例如经常看暴力的色情电影,他们对女性的观感会产生甚么样的变化。
在1981年心理学家Edward Donnerstein 和 Leonard Berkowitz做了一个极具启发性的研究,主题是色情电影对观众的影响。他们首先安排一个演员开罪受试者,然后找个原因安排受试者观看一段5分钟片段。而受试者会分成四组,观看以下的其中一段影片:
A. 一个访谈节目
B. 一段性爱色情片段
C. 一段暴力色情片段,受害女性遭两名醉酒汉捆绑、掌掴以及性侵犯,但在片段的最后30秒女受害人面露笑容以及没有作出反抗,片终更有介绍说该女性最后欣然接受了性行为
D. 和之前的暴力色情片段一样,但受害女性反抗到底,片末解释该女性觉得这段经历侮辱及恶心
在看完片段之后,受试者得悉开罪他那位演员做了一份测验,而受试者负责批改,每当演员答错一条题目,受试者都可以电击演员。电击分1-8级,越高越猛,他们可以自由选择电击强度。结果发现如果演员是女,而受试者看完C或D的片段(暴力色情片段)之后,会选用较重的电力,但若演员是男性,或受试者看的是A或B的片段,则没有这个现象。
这个研究结果很容易理解,看完暴力的片段之后,我们会更大机会攻击敌视的对象。但如果那个女演员由始至终都没有得罪过受试者,换言之受试者对她无怨无仇的呢?在同一项研究的实验二,删掉了演员开罪受试者的部分,受试者直接观看四段片段的其中之一,然后批改演员的测验及进行电击。而实验结果显示只有一段片段会令受试者电得更凶,这段片段是C,亦即是受害人最终面露笑容的暴力色情片段。
这些结果告诉了我们甚么? Donnerstein 和Berkowitz在文献里也提出了解释,C的片段其实暗示了暴力是可接受的,受害人并不是那么痛苦甚至带点享受,这种意识解除了受试者对侵略行为的压抑,令他们电击演员时变得更加狠心。由此可见媒体会在有意无意之间影响了我们对世界或暴力的看法,影响了我们对待别人及处理敌意的方式。
攻击行为变成各种凶残的酷刑
在不同案件中,凶手的施虐手法都不是一般人可以想得出的,但他们的概念从何而来?在说下去之前,我们先做一个实验,如果我请你想一个最能令别人痛苦的酷刑,你想到甚么方法? 你这个意念是怎样产生的?我相信有很大的机会都是参考了之前曾接触过的书籍、电影或漫画。在媒体中出现过的暴力方法其实为施虐者提供了行刑的素材,令他们可以模仿或启发了他们的「创作」。现实中也有不少这类例子,例如夺命狂呼电影盛行时,出现了数宗模仿电影的残忍案件,更有一名比利时人穿着夺命狂呼的服饰杀了一个15岁的少女(Brehm,et al. 2008); 秀茂坪童党烧尸案的涉案少年亦是《古惑仔》漫画的拥趸。
想得出也不代表做得出来,而极端暴力的媒体还有另一个影响,就是使人对暴力行为感到麻目。笔者还记得自己看恐惧斗室第一集的时候觉得十分难以接受,但随着越看越多,恶心的感觉也逐渐减少,结果第一至三集是在同一个晚上看完。而这个现象不仅是我的个人经验,在2007年有一项研究安排了一班受试者玩暴力电子游戏或者普通电子游戏,之后再安排他们看真实的暴力片段,例如枪击或监狱打斗,最后发现如果他们先前玩了暴力游戏的话,看暴力片段时的心跳和皮肤电阻感应会比较低,亦即是会变得比较无动于衷(Carnagey,et al.2007)。而除了接触到的媒体之外,人的同理心,即是感受别人情绪和想法的能力,亦影响我们会否做出极端暴力行为。如果一个人能体会别人所受的痛苦,感同身受,他如何可以狠心做出极度凶残的事呢?
总结而言,一个人要对另一个人做出残忍的暴行,受着很多不同因素所促使,笔者列出了部分可能的原因。首先施虐者对受害人可能有着滔天的敌意,这份敌意有机会源于受害人令施虐者的期望无法达成,因而产生了强烈的挫败感,或受害人成了施虐者挫败来源的代罪羔羊。而这份敌意要演变成攻击行为,还牵涉施虐者是否视暴力为处理问题的主要手段,或他的一些世界观,例如女性都是低贱的,或弱者是没有权利等等,这些心态和思想很多时都是受到成长环境和所接触的媒体所塑造而成。在这些心态的影响之下,暴力便会成为他们发泄敌意的方式。而他们之所以想得出并能够狠心执行那些极度凶残的施虐方式,有机会是因为他们模仿了一些在媒体里出现过的方法,另外他们对别人的痛苦也会比较麻目,在种种因素影响之下,终于酿成了一宗又一宗令人不忍卒睹的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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